关于改进作风抓好落实的有关规定
为进一步发挥市级领导同志的示范带头作用,在全市倡导形成少说多干、真抓实干、埋头苦干的良好氛围,现就改进作风抓好落实做出如下规定:
1.改进调查研究。减少陪同人员,市委、市人大、市政府、市政协主要领导到基层调研,只安排相对应的领导一对一现场陪同;其他市级领导调研,安排对应领导陪同。坚持问题导向,多开展随机调研、蹲点调研,对基层反映的问题,第一时间研究解决,不能办的要探究症结,寻找具体对策并说明原因,做出书面回复。突出调研主题,汇报材料只谈重点、谈问题、谈措施。
2.改进会风文风。加强会议统筹,严格会议审批,多开电视电话会、专题协调会、现场推进会、能够解决问题的会。市委、市政府综合性会议,时间一般不超过1小时;一般性工作部署会议不超过40分钟。市委常委会会议原则上每月2次。控制发文数量、篇幅,确需发文的,文件要突出主题,简明扼要,讲求实效,有具体落实措施、完成时限和责任主体。
3.改进公务活动。可由分管领导出席的活动,一般不邀请主要领导同时出席。未经批准,市“四大家”领导同志不出席地方和部门组织的各种剪彩、奠基、挂牌、颁奖等相关活动。
4.改进新闻报道。新闻报道少宣传领导活动,多宣传中央和省里政策精神,多宣传基层改革发展实践,多宣传外地好的经验做法。以市委、市人大、市政府、市政协主要领导活动为主的新闻报道一般每周不超过2次,其他市级领导一般每周不超过1次。
5.改进公务接待。严禁同城吃请,严禁在机关食堂因私宴请。到县(市、区)调研,工作餐一律安排在机关食堂,严格按规定控制陪餐人数,严禁提供烟酒。除外事活动、招商引资等特殊情况外,工作日公务接待一律禁止饮酒。
6.改进外出报备。严格执行外出请销假制度,因公招商、考察外出返回后,需及时将相关情况书面报告。
市级领导同志要严格自律、率先垂范,带头执行本规定。各县(市、区)市直“三区”、市直各单位参照执行。市纪委要加强督促检查,定期通报执行情况。对违反规定者,要严肃问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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