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
校园歌手大赛实施方案
一、参赛要求:
1、参赛曲目要求健康向上,格调高雅,清新活泼,反映当代青年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、崇高的理想追求、高雅的审美情趣和丰富的精神生活。
2、演唱形式可以是独唱,也可以是组合唱,组合最多4人,但不可以跨班合作。
3、演唱方法不限,美声、民族、流行唱法均可。
4、每首歌曲演唱时间原则上限制在5分钟以内,每人或每个组合只能唱一首歌曲,伴奏自备。
5、参赛者自备服装,服装要体现青年学生文明、健康的风采。
6、鼓励学生自主创作校园歌曲,对于演唱原创歌曲的选手将酌情加分。
二、注意事项:
1、参赛者只能选独唱或组合唱一种方式报名,重复参赛无效。
2、如参赛者较多,各分赛区可采取初赛的方式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决赛。
三、参赛对象
1、技校、高中、三汊实训基地在校学生,每班择优推荐1-2名(组)同学参加初赛;
2、有特长的同学可直接到各团总支报名。
四、比赛时间
1、各班在4月20日前将参赛节目报送各相关科室;
2、比赛具体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五、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。比赛解释权归技校学生科。
附件三:
奥运知识竞赛方案
一.活动名称:奥运知识竞赛
上一页 [1] [2] [3] [4] [5] [6] [7] [8] [9] [10] 下一页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