孝感市高级技工学校2022年度预算公开说明
2022年2月16日
目录:
一、本部门主要职责 二、机构设置情况 三、预算编报情况
四、预算收支增减情况说明
五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
六、“三公”经费安排情况及增减说明
七、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
八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
九、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
十、政府性基金编制情况
十一、相关名词解释
十二、2022年部门预算表格
一、 主要职责
学校主要承担中高级技工学制教育、企业员工技能培训、技能高考教学等, 同时承担全 市机械、电子、汽车、计算机、经营管理、纺织等专业的职业技能鉴定和培训任务。是我市唯一一所高级技工学校,一校二牌:孝感高级技工学校、孝感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。
二、 本部门机构设置情况
学校内设党委办公室、学校办公室、学生科、总务科、规划财务科、培训科、招就办、 保卫科、教务科、机械工程系、汽车与电子工程系、信息技术系、工会、团委等机构,负责学校的各项具体管理工作。变动原因: 2022年暑期进行了学校内部机构合并与调整工作, 以及中层干部换届选聘工作
三、预算编报情况
预算数据包含孝感市高级技工学校1个财政供养独立核算单位数据。
2022年预算总收入1264.58万元,其中: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64.58万元。
2022年预算总支出1264.58万元,其中: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264.58万元。
四、预算收支增减情况说明
2022 年预算收入1264.58万元,比 2021 年减少 824.11 万元,减少39.46%。主要原因:一是减少 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700万;二是减少校舍维修专项115万。
2022 年预算支出1264.58万元,比2021年减少824.11万元,减少39.46%。主要原因:一是减少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700万;二是减少校舍维修专项115万。
五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
本单位为事业单位,无机关运行经费。
六、“三公”经费安排情况及增减说明
2022年“三公”经费预算5万元,其中:因公出国(境)经费0万元,因公出国(境)人数0人;公务接待费2万元,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来人、各地市学习考察及县市区来人联系工作;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;公务用车运行费3万元,主要用于保障公务用车,包含燃料费、维修费、过路过桥费、保险费等。比2021年减少预算7万元,减少58.33%。下降原因主要是根据湖北省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》实施办法,尽量控制和节约公务接待费用的开支,严格执行公务支出管理的各项制度,严格落实“三公”经费等管理制度,自觉压减一般性支出,提高了预算资金使用效益。
七、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
根据《采购法》要求,所有纳入采购目录的项目均实施政府采购。2022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,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,服务类政府采购0万元;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。比上年预算减少148.8万元,减少100%。主要是上年度政府采购预算为当年项目中安排,本年度项目支出中无需要纳入政府采购支出。
八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
截至2021年12月31日,孝感市高级技工学校资产总计5484.26万元。其中:流动资金226.79万元,占总资产比重4.13%;固定资产2276.48万元,占总资产比重41.51%。比上年减少641.45万元,主要是固定资产计提折旧。
截至2021年12月31日,孝感市高级技工学固定资产2276.48万元。其中:房屋及建筑物类1808.2万元、交通运输工具类0万元(含车改未处置车辆)、通用设备类439.54万元、专用设备类0.37万元、其他28.36万元。比上年减少653.69万元,主要是固定资产计提折旧。
九、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
根据孝感市财政局关于印发《孝感市市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暂行办法》的通知,为加强单位预算绩效管理,强化绩效理念和支出责任,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,将绩效目标管理、绩效跟踪、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等纳入预算编制、执行、监督全过程,以提高预算资金的经济、社会和其他效益为目的管理活动,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。2022年孝感市高级技工学校无重点项目预算。相比2021年项目预算增加0万元.
十、政府性基金编制情况
孝感市高级技工学校无政府性基金收入、支出情况。
十一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
(一)对空表的说明
孝感市高级技工学校无政府性基金收入、支出情况。政府性基金表为空表
(二)对其他情况的说明
无其他情况说明。
名词解释
一、财政拨款收入:指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。
二、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: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、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。
三、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:年末结转资金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,或因故未执行,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。年末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,或由于受政策变化、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,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。
四、基本支出: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、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。
五、项目支出: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。
六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行政运行:指市审计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。
七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单位医疗支出: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,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。
八、三公经费:反映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(境)费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。其中,因公出国(境)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(境)的住宿费、差旅费、伙食补助费、杂费、培训费等支出;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、燃料费、维修费、过路过桥费、保险费、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;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(含外宾接待)支出。
九、机关运行经费:为保障行政单位(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)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,包括办公及印刷费、邮电费、差旅费、会议费、福利费、日常维(护)修费、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、办公用房水电费、办公用房取暖费、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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